在中国,收购景区经营权的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国有企业:如广西旅游发展集团,这类机构通常由政府或政府部门设立,旨在整合和提升区域旅游资源,推动地方旅游产业的发展。

  2. 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会通过收购景区经营权来扩展其旅游业务版图。例如,三峡旅游(002627)通过收购三峡大坝等景区的经营权来强化其旅游产业布局。

  3. 文化旅游企业:专注于文化旅游领域的企业,如祥源文旅,这类企业会收购具有高知名度和吸引力的景区,如雅安碧峰峡,以丰富其旅游资源。

  4. 地方政府或地方旅游管理机构:有时候,地方政府或其设立的旅游管理机构会直接收购景区经营权,以实现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5. 民营企业: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也会参与景区经营权的收购,目的是通过开发旅游资源来创造经济效益。

  6. 外资企业: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一些外资企业也开始参与到景区经营权的收购中,以拓展中国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机构在收购景区经营权时,通常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收购行为合法、合规,并且有利于景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收购后,这些机构也会在提升景区设施、优化经营管理、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