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对九寨沟旅游不幸事件中丧命老人背景的调查:
姓名与年龄:丧命的老人名为罗某,出生于1952年,事发时已经69岁。
健康状况:罗某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这些疾病在高原地区旅游时可能会带来额外的风险。
旅游活动:罗某与邓某等4人一同报名参加了四川九寨沟的旅游活动,并向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简称盈科国旅成都分公司)缴纳了旅游款1490元。
旅行社服务:盈科国旅成都分公司委托四川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四川假日公司)对罗某等游客进行具体的服务,包括吃、住、行、导游等。
事故发生:在7月1日,罗某在九寨沟游玩期间突发急性高原反应,脑缺血缺氧,因高山病救治无效死亡。
法律诉讼:罗某的亲属邓某等3人将盈科国旅成都分公司、四川假日公司诉至璧山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赔偿罗某身故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50214元。
法院判决:璧山法院判决书显示,盈科国旅成都分公司没有告知罗某存在的基础疾病和高海拔地区的旅游风险,因此盈科国旅成都分公司对罗某的死亡负有过错责任。法院认定盈科国旅成都分公司按照40%的过错责任比例赔偿邓某等3人经济损失共计199354.53元。
综上所述,罗某是一位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高龄老人,在参加九寨沟旅游时不幸因高原反应去世。此事件也反映了旅游公司在为老年游客提供服务时,应更加注重健康风险提示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