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紧急疏散预案

一、预案概述

为保障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塔”)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人员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方明珠塔在发生火灾、地震、恐怖袭击、重大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的人员疏散。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疏散指挥部

    • 指挥长:东方明珠塔总经理
    • 副指挥长:分管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 成员:安全部、保卫部、物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疏散小组

    • 指挥员:各部门负责人
    • 成员:各楼层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志愿者等
  3. 职责

    • 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疏散工作;
    •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各部门协调和资源调配;
    • 疏散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疏散工作,包括楼层引导、人员安抚、秩序维护等;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疏散和安全。

四、疏散流程

  1. 紧急情况发生时,指挥长立即启动紧急疏散预案,通知各部门负责人;
  2. 疏散小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预定路线进行疏散;
  3. 楼层管理人员负责本楼层人员疏散,确保通道畅通,引导人员有序撤离;
  4. 安保人员负责现场秩序维护,防止混乱和踩踏事件发生;
  5. 志愿者协助疏散工作,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帮助;
  6. 疏散过程中,如遇受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送往安全区域;
  7. 疏散完成后,各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长报告疏散情况;
  8. 指挥长根据疏散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疏散或进行其他紧急措施。

五、注意事项

  1. 疏散过程中,人员应听从指挥,保持冷静,有序撤离;
  2. 疏散路线应避开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3. 疏散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应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4. 疏散完成后,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人员清点人数,确保无遗漏;
  5. 疏散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六、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东方明珠塔安全部负责修订,经疏散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如遇重大调整,需重新审批。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本预案相抵触的,以本预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