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游客在参加旅游团的过程中遇到行程取消或者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赔偿:
沟通协商:首先,游客应与旅行社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赔偿。如果旅行社能够理解并愿意协商解决,游客可以与旅行社达成赔偿协议。
依据合同:根据《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约定的各项服务。如果旅行社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收集证据:游客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行程安排、费用支付凭证、旅行社的书面承诺等,以便在需要时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举报:如果旅行社拒绝赔偿或游客不满意赔偿方案,游客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游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赔偿情况:
行程取消:如果旅游团因旅行社原因取消,旅行社应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服务质量不达标:如果旅行社提供的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旅行社应退还相应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行程延误:如果因旅行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旅行社应退还因延误产生的额外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意外情况:如果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行程取消或变更,旅行社应退还因取消或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可能因情况而异,游客在维权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旅行社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