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们可以对上海东方明珠塔打人事件中警方的执法行为进行分析。

在您提到的上海东方明珠塔打人事件中,警方执法的整个过程如下:

  1. 警方在现场进行了口头传唤,要求当事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三次进行警告,要求当事人配合。
  2. 在当事人拒绝配合,且形成阻碍执行公务行为后,警方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使用警械,并告知现场无关人员,要求围观群众远离现场,避免不必要伤害。
  3. 警方使用警用催泪瓦斯对当事人进行控制,并进一步警告当事人放弃抵抗。
  4. 面对当事人的不配合,警方也甩出警棍保持戒备状态。
  5. 最终,三名警察合力给当事人铐上手铐,并安抚其放弃抵抗。

从这些信息来看,警方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了多次警告和口头传唤,在当事人拒绝配合的情况下,才采取了警械措施。这一过程体现了警方的执法程序和原则,即在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尽力使用非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然而,对于警方的执法行为,是否构成执法不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因素:

  1. 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警方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执法?
  2. 执法行为是否符合程序:警方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
  3. 执法行为是否适当: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是否适度使用了武力或警械?
  4. 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或妨碍公务?

综上所述,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我们无法得出警方执法不当的结论。但具体是否构成执法不当,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案件中,警方执法的合法性、适当性等因素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