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刘公岛的二手房贷款政策主要依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刘公岛二手房贷款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贷款对象及条件

    • 申请人需具有威海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 申请人需在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或封存。
    • 申请人须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
    • 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 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房屋过户前买卖双方需先到服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2. 首付款要求

    •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
    •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 有个人商业住房贷款未还清的,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 贷款额度

    •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额度为6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条件,最高额度为40万元。
  4. 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5. 贷款利率

    •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
  6. 信用要求

    • 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7. 办理流程

    • 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向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 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签订贷款合同,并按约定支付首付款。
    • 中心发放贷款,申请人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贷款前咨询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