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关于上海东方明珠二居室购房贷款额度的调整情况:
贷款额度标准:
-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上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 不高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基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3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为10倍);
- 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 不高于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不超过40%);
- 不高于本市最高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上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调整:
- 对于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至少有一个子女为未成年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 因此,对于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8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56万元。
首付款比例:
- 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 对于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但如果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其他调整:
-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 如果缴交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1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
请注意,具体的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银行政策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在申请贷款前,建议详细咨询相关金融机构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贷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