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寨沟旅游失明案中,涉事旅行社的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安全保障义务:旅行社作为组织者,有义务确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在本案中,旅行社指定的饭店提供的有毒酒水导致游客甲醇中毒,旅行社未能尽到对游客安全的保障责任。

  2. 服务质量:旅行社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的服务。在本案中,游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饮酒后发生中毒事件,表明旅行社在服务质量上存在严重问题。

  3. 连带赔偿责任:如果饭店明知或应知提供的酒水含有有毒物质,而旅行社并未采取措施阻止,旅行社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旅游服务提供方存在过错,旅游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旅游服务提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信息告知义务: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有义务向游客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在本案中,旅行社并未告知游客饭店可能存在的风险,也未对饭店的酒水质量进行核实,违反了信息告知义务。

  5. 应急处置: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有责任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然而,从报道来看,旅行社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回应游客关切,也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涉事旅行社在九寨沟旅游失明案中存在以下责任: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的服务;
  • 未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 未能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 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此类事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游客在选择旅游服务时,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有信誉的旅行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