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旅游团喝酒事件中,导游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责任:导游作为旅游团队的负责人,有责任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在此次事件中,导游不仅没有提醒游客高原饮酒可能带来的风险,反而积极推酒,导致游客在高原地区饮酒,这是明显的不负责任行为。

  2. 监督责任:导游应当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在此事件中,导游未能监督饭店提供的酒水质量,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告知义务:导游有义务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包括餐饮、住宿等方面的信息。在此次事件中,导游在未告知游客酒水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引导游客饮酒,违反了告知义务。

  4. 制止义务:根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导游在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予以制止或更换。但在此次事件中,导游没有及时制止游客饮酒,甚至可能存在推酒行为,这违反了制止义务。

  5. 法律后果:由于导游的失职行为,导致游客甲醇中毒,一人死亡,一人双目失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导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导游在此次九寨沟旅游团喝酒事件中,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这也提醒旅游行业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导游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游客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